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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全面打击黑恶违法犯罪,全力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清朗网络空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范围

(一)利用网络平台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舆情敲诈、色情敲诈、网络暴力、非法催收、恶意索赔、劳务碰瓷、强迫消费、碰瓷敲诈等涉黑涉恶犯罪及相关犯罪线索。

(二)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存在“软暴力”行为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破坏选举、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垄断资源、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四)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五)采用胁迫、教唆、引诱等手段,有组织地操控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六)涉黑涉恶腐败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相关线索。

(七)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以及在逃涉黑涉恶人员活动轨迹、藏匿地点、资金往来等相关线索。

举报方式

省扫黑办举报方式

江苏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信箱:江苏省南京市A505号邮政信箱,邮编:210029

电子邮箱:[email]jssshce2026@163.com[/email]

省公安厅举报方式

邮政信箱:南京市鼓楼区扬州路1号江苏省公安厅扫黑办,邮编:210024

电子邮箱:[email]jsgashcedz@163.com[/email]

各设区市举报方式

南京市

邮政信箱:南京市北京东路41号30号楼市扫黑办,邮编:210008

举报电话:025-83639540

电子邮箱:[email]njsshb2026@163.com[/email]

无锡市

邮政信箱: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9号楼市扫黑办,邮编:214000

举报电话:0510-81821024

电子邮箱:[email]wuxishb@126.com[/email]

徐州市

邮政信箱:徐州市昆仑大道1号市行政中心东综合楼B区市扫黑办,邮编:221000

举报电话:0516-80809111

电子邮箱:[email]xzsshb2018@163.com[/email]

常州市

邮政信箱: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市扫黑办,邮编:213000

举报电话:0519-85680694

电子邮箱:[email]chzhsshb@126.com[/email]

苏州市

邮政信箱:苏州市姑苏区1901信箱市扫黑办,邮编:215000

举报电话:0512-68551833

电子邮箱:[email]szshce2018@163.com[/email]

南通市

邮政信箱: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市扫黑办,邮编:226018

举报电话:0513-89010612

电子邮箱:[email]ntshce@126.com[/email]

连云港市

邮政信箱: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5号楼市扫黑办,邮编:222006

举报电话:0518-81861111

电子邮箱:[email]lygsshb@163.com[/email]

淮安市

邮政信箱:淮安市生态新城玉兰路6号翔宇大厦市扫黑办,邮编:223001

举报电话:0517-80990906

电子邮箱:[email]hasshb@126.com[/email]

盐城市

邮政信箱:盐城市盐都区人民南路3号市扫黑办,邮编:224005

举报电话:0515-81680403

电子邮箱:[email]yancshb@163.com[/email]

扬州市

邮政信箱:扬州市国庆路325号市扫黑办,邮编:225000

举报电话:0514-87369955

电子邮箱:[email]yzsshce2026@126.com[/email]

镇江市

邮政信箱:镇江市行政中心5号楼市扫黑办,邮编:212000

举报电话:0511-84422020

电子邮箱:[email]Zjsshb202608@163.com[/email]

泰州市

邮政信箱:泰州市凤凰东路58号市扫黑办,邮编:225300

举报电话:0523-86839710

电子邮箱:[email]tzsshb@126.com[/email]

宿迁市

邮政信箱:宿迁市宿城区千岛湖路9号市扫黑办,邮编:223800

举报电话:0527-84357260

电子邮箱:[email]suqianzzb@163.com[/email]

群众可通过来电、来信和电子邮箱等方式举报。电话举报时间为工作日工作时间。

举报须知

(一)举报线索应尽量提供人员、时间、地点、犯罪事实、造成后果等详细情况。

(二)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构陷他人,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提倡实名举报,所有举报人信息将严格落实保密制度,依法保障举报人人身、财产安全。

 

江苏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1日

 

来源:江苏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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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小鱼 LV17 皇帝
    2楼
    路过
    9-2 11:29 ·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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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流沙执着 LV3 路人
    3楼
    存个档,免得临时找不到。
    9-2 11:39 ·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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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j16300 LV8 路人
    4楼
    路过
    9-2 12:39 ·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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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空中飞人 LV18 太上皇
    5楼
    ,,,
    9-2 13:07 · 江苏
    回复
  • 王文全 LV14 大学士
    6楼
    打击黑恶势力
    9-2 14:14 · 江苏
    回复
  • 佰生人 LV18 太上皇
    7楼
    路过
    9-2 19:28 ·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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