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成功

滨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 (试 行)(征求意见稿)

滨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
(试 行)
(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有关精神,参照《盐城市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坚持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坚持按户口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原则认定适龄儿童少年所在施教区。若人户分离,以实际常住地为准。对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或家庭户籍、房屋所有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不相符的,逐一核实、妥善处理。
二、认定内容
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是指学校对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新生入学资格的认定。
(一)入学条件
1.年龄条件
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
2.户籍和房产条件
符合年龄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相应施教区内生源。
⑴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户籍与所在施教区范围内合法固定的住宅一致的。
⑵县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实际居住且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
⑶在施教区范围内有特殊住房(指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单位分配住房等未取得产权证的居住用房)实际居住且与户籍一致。
(二)认定办法
施教区生源由招生学校组织逐一核查认定,认定时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人仅限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等相关证明材料,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报名当年8月31日。
1.户籍认定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需提供户口簿等户籍证明材料,用于认定学生年龄及与法定监护人关系等。
2.房产认定
⑴用于生源认定的房产必须是住宅性质。房产住宅性质是指房屋所有权证载明为单一性质的居住用房或住宅,以及房屋所有权证载明有居住用途的混合用房。非住宅用房(如: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阁楼、单身公寓等)和租住房等均不作为施教区内生源认定依据。
⑵在施教区范围内未交付的住宅性质的期房,原则上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报名次年12月底前交付的期房,需提供新生监护人的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和户口簿等可申请照顾入学。
⑶适龄儿童少年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且户籍(共在一个户口簿上)与房产地址一致,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所在地认定施教区。
⑷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正在办理之中,但已实际入住的,可出具正式购房合同、全额缴款发票、契税发票以及水电费发票(卡)等,可按住房所在地认定施教区。
⑸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住宅小区实际居住较长时间,但因开发商等多种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取得住宅用途房屋所有权证的,可凭住宅用途购房合同、付款收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材料,按住房所在地认定施教区。
⑹根据市政府关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有关规定,被征收(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安置但在城区异地尚无固定住址的,或者虽然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安置但房屋为期房的,征收(拆迁)过渡期间其子女可选择在原住址施教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被征收(拆迁)人已有安置房居住或在市区异地购房并已入住的,应当在新住址施教区学校就读,新住址施教区内的学校不得拒收。对被征收(拆迁)人在房屋被征收(拆迁)两个学年度内申请在原住址施教区学校就读的,应当凭房屋征收(拆迁)证明材料经原住址施教区学校核实,可在原住址施教区学校就读。
⑺特殊住房(指自建房、老古居住房、单位分配公房、军产房、集资房等)的实际住址与户籍一致,确非居住人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经规定程序严格核实后可按现居住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①古居户自有房屋,未取得产权证的,凭《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当地居委会证明(统一规定格式)等可申请入学;通过买卖取得的自有房屋,未取得产权证的,可凭购房合同、购房全款完税(契税)发票、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进行认定。
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长期实际居住在施教区范围内由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提供住房的,其住户可提供单位证明及正常居住(原则上应有3年以上)的有效证明材料提请认定。
⑻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2021年4月30日会议提出的“房住不炒”“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等精神要求,我县从2022年秋学期招生开始执行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房产学位年限制度。2021年8月31日后购买的居住用房屋实行“学位年限制政策”(含特殊住房),即同一套住房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不可重复申请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即使将房屋产权变更,变更后取得的房屋产权,未满相应年限的也不能作为新房主子女入学条件。购买二手房时,要到县行政审批局和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咨询,学位认定时间截止当年8月31日。
(三)政策性安置
1.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雄模范、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政策类子女,到相应主管部门登记审核,再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到教育局登记复核,县纪委(监委)审批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国家规定不宜公开的除外)后安排入学。
2.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名校引进人才、招商引资子女在滨海县城区范围内就读的,可照顾入学。具体实施办法见《滨海县引进名校优生申请子女照顾入学实施细则(试行)》和滨海县来滨投资客商子女照顾入学相关办法实施。
3.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由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解决。外来务工、进城打工、自主创业等不符合城区施教区录取条件人员的适龄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本人及适龄儿童相应的身份证明、就业或者居住证明(就业证明,是指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材料,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自谋职业证明材料等),向县教育局书面提出就读申请,由县教育局根据县城公办学校的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确保流动人口子女全部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4.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义务教育普通小学应积极接纳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及肢体残障等特殊儿童少年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或康复后复学,严格做到“零拒绝”。
三、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班子
县政府成立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信访局、东坎街道、坎北街道等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
2.明确部门职责
(1)县纪委(监委):负责对招生工作的监督。
(2)县公安局:负责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年龄与户籍的审核;负责对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身份的审核。
(3)县司法局:对出台的相关文件合法性的把关和审核。
(4)县教育局:统筹组织县城各中小学招生工作,加强督查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新生入学资格的认定工作。
(5)县住建局:负责对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购买的住房(期房)和小产权房信息的审核工作。建立并完善好小产权房数据库信息。
(6)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对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户籍和房屋产权审核协调工作,积极配合县教育局研发“我的盐城APP”网上新生入学招生线上报名系统。建立“学位年限制”信息查询平台,将核实的学生入学房产信息录入查询系统,并实施信息共享,对社会开放,公开信息查询方式。
(7)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的审核。
(8)县信访局:做好县城区招生工作风险防控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9)东坎街道、坎北街道:负责核查各个社区的古居民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户籍和实际入住信息,对各社区按照规定格式出具的实际入住证明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出具信息的准确性。做好辖区内的招生工作风险防控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3.强化责任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加强对县城区招生工作的领导,各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认真审核,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勇于担当,不出虚假证明,谁出证明,谁负责。保证施教区内入学生源完全符合规定的要求。对在招生工作中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肃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来自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支持楼主

24人支持

阅读原文 阅读 11753 回复 33
举报
全部评论
  • 默认
  • 最新
  • 楼主
  • 晃晃当当 LV10 知州
    3楼
    有房产证,儿子的户口在乡下要迁过来吗
    7-26 10:48 · 江苏
    回复
  • 婷婷90 LV9 婉仪
    7楼
    2021年8月31号前买的二手房是不受影响咯?
    7-26 11:24 · 江苏
    1 回复
  • 天道 酬勤 LV15 宰相
    12楼
    ………………
    7-26 13:34 · 江苏
    回复
  • 天道 酬勤 LV15 宰相
    13楼
    ………………
    7-26 13:35 · 江苏
    回复
  • Amor瑾沫° LV7 路人
    14楼
    外来子女上学可以报名吗
    7-26 14:05 · 江苏
    回复
  • Sagwr LV5 常在
    15楼
    什么时间报名
    7-26 14:25 · 江苏
    1 回复
  • 蓝月牙 LV9 路人
    16楼
    请教一下,如果像这样,我们户口不在房那的怎么办!房子是学区,父母是房主,但是由于家里老人需要跟儿子挂一个户头上,农村户口,这种怎么报名!我认为可以添加孩子出生证明作为辅助材料!因为很多人家孩子户口不在房上!我们是农村人,孩子农村户口,辛苦买了一套房,还要户口都迁去,。。。。真心不现实,希望同样的顶起
    7-26 15:58 · 江苏
    3 回复
  • 一粒尘 LV4 路人
    17楼

    晃晃当当 发表于 2021-7-26 10:48 有房产证,儿子的户口在乡下要迁过来吗

    不要,说以实际居住地为审核标准
    7-26 16:38 · 江苏
    回复
  • 一粒尘 LV4 路人
    18楼

    蓝月牙 发表于 2021-7-26 15:58 请教一下,如果像这样,我们户口不在房那的怎么办!房子是学区,父母是房主,但是由于家里老人需要跟儿子挂 ...

    不要
    7-26 16:42 · 江苏
    回复
  • 华能 LV18 太上皇
    19楼
    看看
    7-26 17:30 · 江苏
    回复
你的热评
游客
发表评论
最热海友圈
  • 🌿茶与慢|喝茶的时光,是慢下来的治愈

    沧海碧连天!就

    0
热点推荐

安装应用

年轻、好看、聪明的人都在这里

免费下载滨海论坛
这是app专享内容啦!
你可以下载app,更多精彩任你挑!
绑定手机才能继续哦!
绑定手机账号更安全哦!
绑定手机才能继续哦!
绑定手机账号更安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