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拆迁补偿政策(2025年)
昨天 18:49
退休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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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拆迁补偿政策(2025年)
2025-09-16 08:30·陌影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1. 区片综合地价分类与构成
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分为四类,最低标准为:一类地区64000元/亩、二类55000元/亩、三类47000元/亩、四类40000元/亩。该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其中土地补偿费最低标准为一类地区32000元/亩、二类27500元/亩、三类23500元/亩、四类20000元/亩;安置补助费按人口计算,一类地区32000元/人、二类27500元/人、三类23500 元/人、四类20000元/人 。
政策依据:《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24〕),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官网。
2. 地上附着物与青苗补偿
由各设区市根据市场供需调整公布具体标准。例如,南京桃树苗补偿120元/株,苏州大棚300元/㎡,南通坟墓迁移费5000元/座。
政策依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官网。
3.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社保资金来源:从土地出让金等土地有偿收益中安排,被征地农民无需个人缴费。
补贴标准:苏南地区(南京、苏州等)最低175644元/人,苏中地区(南通、扬州等)158000元/人,苏北地区(徐州、盐城等)14万余元/人。
政策依据:《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官网。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规则
1. 补偿构成与标准
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由评估机构按“市场法”“收益法”综合确定 。
搬迁与临时安置费:扬州按50元/㎡计算搬迁费,苏州工业园区临时安置费30元/㎡·月,过渡期发放至交房日。
停产停业损失:商业用房按500元/㎡一次性补偿,工业用房按400元/㎡或前三年平均效益的80%计算。
政策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中国政府网。
2. 补偿方式与奖励
货币补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按房屋价值给予10%奖励(如扬州规定) 。
产权调换:提供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安置房,结清差价;旧城区改建项目被征收人可优先选择原地安置 。
政策依据:《高邮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邮政发〔2025〕),高邮市人民政府官网。
三、特殊项目补偿规定
1. 交通重点工程补偿细则
取土/弃土用地:取土深度2米以内的,一类地区补助9100元/亩;弃土用地按一类地区24000元/亩标准补偿 。
临时用地:一类地区补偿2400元/亩·年,占用耕地需恢复原状并缴纳复垦费 。
政策依据:《关于省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的实施意见》(苏政办规〔2023〕10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官网。
2. 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
主动退出补偿:江苏如东规定,本地农民退出宅基地按450元/㎡补偿,非集体成员按300元/㎡补偿;砖混房屋额外补偿250-600元/㎡,最高补偿面积不超过160㎡。
支付方式:可选择一次性补偿或30年分期支付(年付8000-12000元)。
政策依据:《如东县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实施细则》(东政规〔2025〕),如东县人民政府通告。
四、补偿安置程序规范
1. 征收流程与公众参与
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需在政府官网和征收范围内公告不少于30日,听取被征地农民意见 。
听证与修改:过半数被征地农民认为方案不合理的,需组织听证会并修改方案 。
政策依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官网。
2. 补偿资金管理
预存与专款专用:征收补偿费用需足额预存至财政专户,直接支付给被征收人,不得截留挪用 。
社保费用计提:未足额计提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用的项目不得启动。
政策依据:《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官网。
官方政策文件依据及权威媒体信源
1.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文件:《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24〕)
信源: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官网
2.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文件:《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
信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官网
3.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 文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信源:中国政府网
4. 交通重点工程补偿
文件:《关于省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的实施意见》(苏政办规〔2023〕10号)
信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官网
5. 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
文件:《如东县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实施细则》(东政规〔2025〕)
信源:如东县人民政府通告
6.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文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信源:中国政府网
注:以上政策文件均通过江苏省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地方政府官网发布,且在2025年9月查询时仍处于有效期内。权威媒体报道可通过新华日报、交汇点新闻、江苏广电等渠道核实。
(编辑:罗会清)
本帖最后由 退休老者 于 2025-9-17 18:5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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