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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农旅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集团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充实集团公司力量,提升人员素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12名,详见《滨海县农旅集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不良征信;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滨海县农旅集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明确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7月7日-7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填写报名表、资格审核和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缴纳考试费100元。
报名地点:滨海县农旅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滨海县育才西路246号)。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两张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其他要求。所招聘岗位均设1: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咨询电话:18352000969。
四、招聘办法
(一)面试:
本次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考核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2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专业考核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根据通知,考试当天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
(二)专业考核:
01-03岗以专业面试形式开展,04-11岗以专业技能现场操作形式开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设60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根据通知,考试当天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核。考试结束后,按专业考核成绩排名高低,确定进入体检名单。
五、聘用
1.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并执行行业岗位体检要求(查出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体检不合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url]www.binhai.gov.cn[/url])公示5个工作日。
4.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予以试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2.县国资办和农旅集团纪检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5-84108536(国资办)、0515-80868008(农旅集团)。
附:滨海县农旅集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岗位表.xlsx
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集团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司力量,提升人员素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积极要求进步,工作责任心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分配。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
(五)符合《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上明确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征信报告中逾期记录超过4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
1.提交申请。报考人员于2025年6月26日-7月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期间到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滨海交通环保大楼17楼1709),填写报名表格,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附有学信网证明)、征信报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验证明)及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2张。
3.报名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工作人员现场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报考比例不足1:2的,按照实际情况核减或者取消相应职位。
报名咨询电话:0515-68111212。
(二)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2025年7月7日上午8:30至11:3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形式、时间、地点
(一)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二)应聘人员根据通知及时领取准考证,考试当天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内容为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及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2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入围面试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携带笔试的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五)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最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招聘计划与进入体检考察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并执行行业岗位体检要求(查出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体检不合格)。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一次性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人员。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2.监督举报电话:
滨海交通控股集团人力资源部:0515-68111212;
滨海交通控股集团监察室:0515-68111702;
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0515-84108536。
本公告解释权归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公开招聘一线岗位人员公告
为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促进城镇公交一体化进程,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详见《2025年滨海县阳光城市公交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不良征信;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2025年滨海县阳光城市公交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曾因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驾驶证被吊销后重新考取驾驶证的人员、驾驶证被一次性扣满12分、或因酒驾、毒驾被公安机关处罚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6月26日-7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填写报名表、资格审核。
报名地点:滨海县城西公交枢纽站(和平公园西侧)三楼综合办公室。
2.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报考比例不足1:2的,按照实际情况核减或者取消相应职位。
咨询电话:0515-69038444。
四、招聘办法
(1)考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
(2)驾驶员考试方式分为笔试、现场面试和路考三个部分,笔试成绩占比20%,面试成绩占比30%,路考成绩占比50%,设总分60分合格线,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确定最终招录人选。
(3)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聘用
1.体检与考察。考试结束后,将根据招聘计划与进入体检考察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并执行行业岗位体检要求(查出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体检不合格)。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人员。
2.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薪资待遇。
(1)驾驶员试用期工资为3500元/月。
(2)转正后工资实行挂钩考核浮动工资制,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项补贴。
(3)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月缴纳,个人应承担部分按比例在当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2.监督举报电话:
滨海交通控股集团人力资源部:0515-68111212;
滨海交通控股集团监察室:0515-68111702;
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0515-84108536。
本公告由滨海县阳光城市公交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2025年滨海县阳光城市公交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来源: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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