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因贩毒获刑!盐城一法院集中宣判
今天是第38个国际禁毒日。为严厉打击和惩处毒品犯罪行为,震慑潜在的毒品犯罪分子,增强人民群众禁毒防毒意识,6月26日,法院依法对盐城经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毒品案件4名被告人集中公开宣判。部分市人民监督员受邀参与旁听。
2025年1月,蔡某、王某、邵某、徐某先后多次贩卖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烟弹。法院经审理认为,蔡某、王某、邵某、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明知贩卖的电子烟烟弹含有依托咪酯成分,仍向他人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王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集中公开宣判活动结束后,司法机关结合案件事实,向在场人员详细剖析了毒品犯罪的严重危害,科普了常见的毒品类型以及新型毒品的伪装手段,并倡导大家要时刻保持警惕,自觉净化朋友圈、生活圈,坚决抵制毒品犯罪。
此次集中宣判,不仅依法严惩了毒品犯罪分子,彰显了司法机关对毒品犯罪“零容忍”的坚定决心和雷霆之势,更是一堂面向社会公众的沉浸式法治教育课,有效提升了全民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为构建无毒社会筑牢了坚实的思想与法律防线。
来源:盐城开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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