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一干部犯了“错误”,结果...
“我犯了错误,组织上并没有把我‘一棍子打死’,而是区分情况,对我从轻处理,激励我轻装上阵、大胆干事。今后,我将严格要求自己,坚决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不久前,在组织党纪学习讨论时,江苏省东台市弶港镇一名干部深有感触地说。
此前,弶港镇尖南村六组路面硬化工程施工期间,部分群众要求将施工路段从800米延长到1000多米。考虑到增加的工程量并不大,且正值农忙时节,道路早日竣工有利于村民出行和生产,这名当时兼任尖南村党总支书记的干部在未进行项目招投标的情况下,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后,将200多米水泥路段交由原施工单位建设。鉴于其是出于公心而出现的工作失误,弶港镇纪委经综合研判并报市纪委监委审核同意,对其予以容错免责。
东台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打好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组合拳”,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撑腰鼓劲的鲜明信号。
该市出台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明确解决改革发展难题、推进重大项目、执行急难险重任务、服务群众企业、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等9种可容错纠错情形,推动容错纠错工作清单化、精细化。在明确容错范围与边界的基础上,从调查核实、会商研究、审核把关、沟通反馈等环节入手,细化优化操作流程,使谁来申请、谁来认定、谁来监督更加清晰。为避免“一容了之”,该市纪委监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提示函等,督促整改,推动相关部门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充分释放“容、纠、治”的叠加效应。
“比如,为高质量完成国有资产清查利用试点工作,我们专门制定有关办法,明确8类容错适用情形,有效激励了党员干部在处置问题资产、盘活闲置资产、利用低效资产等工作中先试先行、攻坚克难。”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为让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消除顾虑,该市纪委监委建立澄清正名工作机制,对近年来经调查反映不实的信访件逐一筛查,仔细分析信访成因、举报动机、信访内容、调查经过及结论,对失实检举控告进行澄清。同时,绘制工作流程图,对相关内容进行规范,推动澄清正名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此外,该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常态化开展回访教育,根据个案情况量身定制回访教育方案,帮助党员干部去“心病”、拾信心。今年以来,已组织对147名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助力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推动“有错”变“有为”。
来源:盐城镜鉴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