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实验小学新建南路校区2024年秋学期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国家及省市县教育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一年级招生入学事项公告如下。
一
施教区范围
海滨大道(纬中路、糖厂巷)以北,阜东路以西,育才路以南,人民路以东;越河路以北,张家河以西,育才路以南,阜东路以东。
二
招生对象
施教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
报名条件
1.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3.符合《滨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滨政办发〔2021〕34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房产认定条件和要求。
四
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
先登录“我的盐城”APP进行网上报名,再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审核、报名。
(登录方式详见《盐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网上报名指南》)
报名时间:
8月22日至8月25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
晨钟楼、源清楼一楼
(具体分布见《报名区域划分及地点安排》)
五
所需材料
1.登记卡:《滨海县实验小学新建南路校区2024年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卡》。
2.户口材料: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在同一户籍的,提供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页码);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的,视实际情况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监护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房产材料:以不动产权证(必须载明为居住用房或住宅)入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有页码);按“小产权房”入学的,提供社区主要负责人和街道分管负责人签字、社区和街道签章的入学证明原件;按“期房”入学的,提供网签备案的住宅用途购房合同、付款收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涉及入学资格审核的相关材料。
温馨提示:
1.新生报名材料原件如在中学报名时已上交,请携带所需材料复印件及中学的相关证明来我校报名。
2.符合我校转学条件的学生,请监护人携带监护人房产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于8月26日—27日到泽辉楼四(1)班教室审核、登记。
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请使用A4纸单面复印。所提供的各种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六
咨询及监督电话
1.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18118698900
15371222966
2.监督电话:
84224990
84238953
滨海县实验小学新建南路校区
2024年8月19日
编辑:朱雷雨
初审:朱 虹
复审:陈海洋 终审:尹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