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回复】村干部私自取消合法公民土地24年
2021-11-30
韩冬梅
来自江苏
滨海论坛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叫韩冬梅,是一名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无业,家住滨海县八巨镇永余村八组。电话13092169535。事由:本人原户籍滨海县界牌镇十八顷村,有1亩多人口承包地,于1997年嫁至滨海县八巨镇原大冲村,现永余村八组,户籍一直在界牌镇未变动。当时界牌镇镇政府及村部未经本人同意私自取消本人农村分配的土地,致使到至今24年间,本人无土地分配资格。本人户籍于2013年变更至八巨镇永余村八组,因界牌镇取消本人分配土地资格,致使在八巨镇仍无资格(附图:界牌镇村部出具未拥有承包土地证明)。上访咨询八巨镇未解决,多次上访界牌镇信访办及村部,给予回答:当时谁给我取消就找谁,如无法解决,现及以后无权分配。也无权索要补偿。(界牌镇干部说:从1998年-2008年土地有二人承包法)。现当时负责此事务负责人已退休,多次上访界牌镇信访办及村部,未解决。根据合法公民权力、土地承包法,怀疑其侵犯本人知情权及农村土地分配权。现无其他办法,只好求助上级领导,维护公民合法权力,希望领导体谅农民生活劳苦。202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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