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华诞·护平安】你的电动车上哪种号牌?在哪里上?这里统统告诉你!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全力强化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滨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
县城地区设立4个临时信息牌固定申领点,分别是车管所1号窗口(港城路399号)、南湖岗亭(海滨大道与富康路交界处)、陈涛路口岗亭(阜东路与迎宾大道交界处)、老教育局岗亭(育才路与人民路交界处),针对未登记上牌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免费发放临时信息牌。
滨海交警大队精心组织,安排专人提供上牌引导、停车、取号、登记、安装等服务,设置休息等待区,安装遮阳棚,热情解答群众问询,为市民提供便利,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在实处。
对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国标电动车(车速25KM/H以下)一律就近到所在地派出所或者车管所办理绿色电动车牌照。
2019年5月份之后销售的车速25KM/H以上的合法电动二轮车都是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购车者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购置交强险、考取摩托车驾驶证、到车管部门办理机动车上牌手续后方可上路行驶。
车主本人携带车辆、身份证、电动车的购买发票、电动合格证。
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业务时,可以由代理人办理,但必须提供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合格证与电动车都是相对应的,只有一份,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的时候,要问清楚是否有合格证,并妥善保管。
1、申请人在登记点受理窗口申请办理。
2、工作人员查验车辆、审核材料。
3、工作人员进行注册登记信息采集等操作,申领成功后发放牌证。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是免费的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或未按照规定在指定位置悬挂、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处以50元罚款。使用伪造、变造号牌,或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车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收缴号牌。
驾、乘电动自行车人员都按照规定应佩戴安全头盔;
不违规加装车篷、遮阳伞、车厢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安全装置;
驾驶电动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通过斑马线时应下车推行。提高安全意识,文明出行,守法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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