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苑物业误导业主装监控设备,说不要我们业主出钱,我对此事表示质疑
博士苑物业自从更换至今,个人认为服务质量比以前没什么多大变化,敬请物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前几天物业公司打电话给所有业主说要更换所有监控设备,第一句话就是不要你们业主出钱,我对此事表示质疑,就多问几句,物业说你不同意也没用。这要3分之2业主同意就行,我想请问广大网民物业是否有误导业主嫌疑。还有物业委员会在此事中是否正确行使职责?